四川宁南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施工(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的招标文件
宁南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三标段(县城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补充说明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事宜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条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原补充说明为:根据《四川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和监理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通知(川建标发〔2017〕974号),拟派项目班子配备人员满足规定的基本要求得1分,每增加一名施工管理人员(提供与本项目专业相关且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相关证书或证件)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现修订为:删除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