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石垭镇梨子园村水利设施整治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询价邀请 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石垭镇梨子园村水利设施整治项目(第二次)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CTG-202309006
2.采购项目名称:石垭镇梨子园村水利设施整治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岳池县石垭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腾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预算金额:¥191594.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壹仟伍佰玖拾肆元整);最高限价:¥191594.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壹仟伍佰玖拾肆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石垭镇梨子园村水利设施整治项目(第二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山坪塘整治1口、灌溉渠系整治1公里等。(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所属行业:建筑业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本项目设定特殊条件: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及在职证明复印件)
(4)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