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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8 数据编号: 4398271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邯郸鸡泽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鸡泽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以 鸡审批字【2023】10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全地下式双层加盖模式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5万m3/d。
2.1.2 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
2.1.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个月(其中设计期限3个月,施工工期12个月),运营期限3年。
2.1.4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运营(主要包括为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和化验人员,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污水处理厂所需药剂,保证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保证污水达标排放(达到《邯郸市水污染物暂行排放限值中控制指标》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其余指标达到准四类标准),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及运营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规模为1.5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EPC或EPCO或DBO的业绩。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
3.1.4负责人资格要求:1)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运营负责人由运营单位委派。
4)项目负责人由运营单位委派,可由运营负责人兼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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