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龙井市开山屯镇船口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龙井市开山屯镇船口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LJL2023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开山屯镇船口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字(2023)3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井市开山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龙井市开山屯镇船口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914.26万元,新建4座收集污水化粪池,其中:污水处理规模 20立方米/天1座,污水处理规模7立方米/天3座;配套新建污水管网4000米,污泥井52座,检查井78座,路面拆除修复40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中标后20日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施工计划工期:2023 年 11 月 6 日至2024 年 5 月 31 日,共207日历天(以约定施工合同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和施工;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相关专项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采购、安装、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5工程建设地点:龙井市开山屯镇船口村。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材料设备及构配件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6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5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6月以后成立公司,须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外省入吉企业在吉林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