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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8 数据编号: 4398919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苏连云港东海县城区部分道路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设计公告


东海县城区部分道路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海县城区道路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复[2022]7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海县城区部分道路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城区;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约4000万元,为东海县城区道路改造,包含但不限于改造排水管网、配套建设雨水提升泵站、窨井疏通修复、改造雨水井盖提升、改造河道排水口等。具体内容及范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前期及后续服务(施工配合)等。
2.4勘察设计服务期:40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具备审查条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不含招标人内部会审时间。
2.5最高投标限价:40万元,高于此限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5投标人拟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03月至2023年0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等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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