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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8 数据编号: 439915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洪泽湖老子山片区湖区生态修复区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洪泽湖老子山片区湖区生态修复区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洪泽湖老子山片区湖区生态修复区项目 已由 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洪发改投资复【2023】32号 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洪泽县洪泽湖老子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央补及省补+区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洪泽区老子山镇洪泽湖淮河入湖口。
2.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拟选于老子山镇洪泽湖淮河入湖口位置,涉及面积6590.71公顷。项目拟开展圈圩清退、水生植物栽植等工作:对洪泽湖老子山片区湖区清退圈圩,其中,对2022年已清退的部分区域(741.78公顷)进行再次清退,清退土方约65万方,对2023年范围约772.52公项的区域进行清退,清退土方约200万方(含现状八角楼保庄圩区域弃土回填土方);同时,对部分区域进行水生态修复,主要采用栽种水生植物,其中挺水植物约 30 公顷、浮水植物约 10 公项;对部分保留围梗区域进行撒播草种,撒播草种约20公顷。
2.1.3招标范围: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①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交竣工验收以及其他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服务工作。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答疑、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编制竣工图等服务工作。
②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③施工: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2合同估算价:3780万元
2.3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经招标人书面认可。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标准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施工单位提供)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施工单位提供)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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