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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8 数据编号: 440107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九江市赤湖涝区治理工程公告

【信息时间: 2023-09-28】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九江市赤湖涝区治理工程已由九发改生态字【2022】6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九江市河道湖泊和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解决部分,其余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九江市柴桑区赤湖闸西侧。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约新建赤湖泵站,设计排涝流量45m3/s,设计装机容量5000KW+备用1250KW;扩建赤湖中堤控制闸,扩3孔, 5×3.5m。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内容:水工建筑工程施工和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所有设备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业绩要求: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完成过单个合同单机容量不少于1000KW的泵站工程施工业绩。
3.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9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原件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10本次招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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