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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8 数据编号: 440115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萍乡市坪村水库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公告

【信息时间: 2023-09-28】萍乡市坪村水库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萍乡市坪村水库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已由萍水建管字【2022】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萍乡市坪村水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萍乡市芦溪县南坑镇坪村水库
2.2招标规模:投资约679.18万元。
2.3计划工期:约6个月。
2.4招标范围:泄洪隧洞采用直径1800mm钢管内衬加固,岔管采用C20砼回填封堵,出口闸室拆除重建,更换闸门,采用液压启闭方式,并新建大坝至出口闸室道路。大坝右岸山体迎水坡新建抗滑桩及拆除重建上部砼护坡和砼路面55,20m,抗滑桩采用旋挖钻孔灌注桩,库区道路提升改造400m。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和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5.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 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帐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9 时30分,开标地点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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