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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8 数据编号: 440146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陕西西安·上王村管护地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王村管护地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由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308-610116-04-01-10876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城市发展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城市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项目一期拟全面完成场地整治、植被复绿、路网修缮等工作,并完成22栋单层建筑,即总面积约7000平方米的建筑清理、加固工作;
      2.2 项目地点:上王村管护地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位于长安区滦镇街道,东至秦岭山水社区,西至上王村民俗农家乐,南至密严寺北至关中环线;
      2.3 项目投资总额:54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上王村管护地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1635062RXSbXWJh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上王村管护地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绿化、加固等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植被复绿、加固等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备案、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其他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文件所涵盖的范围为准;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上王村管护地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在联合体任一单位注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满足其资格要求)
      3.2标段名称:上王村管护地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在网上确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应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职责分工;
(3)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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