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周口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周口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批 [2023]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周口河湖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周口市境内。 2.2总投资:本次招标约45万元。 2.3服务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对河南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治理范围内涉及周口市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华县、扶沟县、太康县、淮阳县、项城市、沈丘县区域内涉及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7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是本单位在职员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时间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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