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海林市旧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海林市旧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海林市旧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勘察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招标,招标人为海林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顺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编码:zs2023-29。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黑龙江省海林市旧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勘察设计项目,拟建设内容包括:旧街灌区控制面积2.69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81万亩,水田面积1.2万亩,旱田面积0.61万亩,水田灌溉面积1.2万亩。本次灌区改造工程包括渠道工程、建筑物工程、信息化工程及灌区标准化。
2.2建设地点:海林市。
2.3主要内容及规模:完成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等任务。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审查要求,通过专家评审。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批复勘察设计费的90%。
2.6服务期限:合同协议书签订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并满足审查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按供图协议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代及后续服务满足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2.7招标范围:黑龙江省海林市旧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勘察设计项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 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政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等失信行为(潜在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