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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8 数据编号: 440294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北京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新能源院二氧化碳吸收剂原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院二氧化碳吸收剂原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208819,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院”)二氧化碳吸收剂原料(以下简称“产品”)采购。根据行业内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和装置使用情况等制订本技术规格书。
招标范围:一乙醇胺(MEA)、N,N-二乙基乙醇胺(DEEA)、N-甲基二乙醇胺(MDEA)、羟乙基乙二胺(AEEA)、N-氨乙基哌嗪(AEP)、哌嗪(PZ)、乙二胺四乙酸(EDTA)、亚硫酸钠、半水合酒石酸锑钾等化学原料若干。
交货期:合同为长协合同,合同期为2年,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第运输6类1项、8类);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6类1项、8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一乙醇胺(MEA)的供货合同2份(单份合同一乙醇胺供货量不低于30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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