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九江市赤湖涝区治理工程(机电设备采购部分)招标公告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九江市赤湖涝区治理工程(机电设备采购部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九江市赤湖涝区治理工程已由九发改生态字【2022】611号文件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九江市河道湖泊和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机电设备采购部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九江市柴桑区赤湖闸西侧。
2.2 设备供货地点:九江市赤湖泵站施工现场。
2.3 招标规模:总投资约13560万元,本次招标约1946万元。
2.4 建设内容:采购清单范围内所有项目。
2.5 计划工期:2023年10月30日-2025年10月31日(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及时排产,按供货清单分批供货,接到业主通知后30天内完成该批次通知清单的供货工作并通过出厂检测合格报告。货到工地落地,开箱验收。)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水利机械及机器辅助设备、电机机组设备、电气一次、二次设备等的设计、制造、包装、运送交货、保险、监督、指导安装和指导交接验收;由中标单位负责协调各相关厂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提供预留、预埋、安装、检测、调试、试机试运行等技术指导服务;提供设备安装所需备品备件及安装、试验用的专用工具;提交设备材料清单、图纸、安装使用说明、材质报告和其它资料;对运行人员和维修人员提供培训;组织安排设计联络会;并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具体参数详见图纸)。同时按照清单自行配套采购质量合格产品。
2.7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