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襄河农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襄河农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A230101089200438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北大荒北司文〔2023]85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北大荒集团黑龙江襄河农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大荒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 200m 3/d 污水处理站1座:内含一套200m 3/d 污水处理设备,包括建筑面积28.26㎡设备用房一座,用于放置加药设备及曝气设备。进场水泥路面约70㎡,透空围墙136米。新建DN300污水管线135m,新建检查井4座,新建2座截流井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26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污水处理设备的水质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排放的合格标准。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550470.61元。
2.6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本企业)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规定配备。
(4)财务要求: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与企业注册年限相符的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此项不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