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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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slsg0000g23092700200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第一标段)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已黑农厅函[2022]1920号《关于下达黑龙江省2023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预通知任务和第一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已黑农厅函[2023]679号《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的通知》、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以牡农局函[2023]13号《关于对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县级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宁安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根据要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第一标段)
2.2项目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宁安市渤海片区
2.3项目建设内容: 建筑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灌溉排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月11月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1月5日,总工期367日历天。(注:上述计划开工、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2023年宁安市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一标段。
2.7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23263451.90元
2.8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b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