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井冈山经开区西水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公告
井冈山经开区西水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井冈山经开区西水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完成该项目的设计,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井冈山经开区西水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2、招标单位:吉安市银庐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井冈山经开区西水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改造项目位于井开区北至规划南塘路、西至永和大道、南至规划湖滨路、东至现状堤坝路。
4、设计范围及内容:公园范围约46.26公顷,其中水域面积约24.10公顷,扣除水域面积约20公顷(不含村庄面积约2.16公顷),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园内部景观园林、功能配套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本次设计面积约20.3884公顷(不含村庄),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40万元,建设单位为吉安市银庐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设计咨询等全部附属工程,施工期设计变更(含图审报告后期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
6、资金来源:专项债和企业自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设计工期:90日历天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期(含缺陷责任期)的一切设计方面的配合服务,确保随时提供服务。
10、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140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彩色扫描件】;
2、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
4、其它设计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并完全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其中:景观、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设计相关专业人员各一名(其他设计人员不得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且各专业人员不得兼任),各专业设计人员均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