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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8 数据编号: 440365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嘉兴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海兴路东段区块排水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海兴路东段区块排水工程,已有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08-330482-04-01-82796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海兴路东段。
2.2工程规模: D300玻璃钢夹砂管40m、 D400玻璃钢夹砂管692m、D600钢筋砼承插管134.9m、D1000钢筋砼承插管309m、D1200钢筋砼承插管353.9m、出水口2座、 1100*1100检查井22座、1100*1500检查井10座、1100*1750检查井4座、1500*1500检查井2座、1750*1750检查井8座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应业主要求,施工图砼检查井修改为砌筑井。
2.3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2.4工期:15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为49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及以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且每个月人数在50人及以上。
参保证明的要求:
1.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近三个月及以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2.人数的确认依据为每个月单独提供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中每个月需有50人及以上的详细名单;
3.每个月社保证明的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
4、省内投标人的社保证明格式仅限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络端下载打印的加盖电子印章纸质证明,扫描二维码与纸质内容一致。省外投标人必须为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如省外社保管理机构实行社保网上办理的。可以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加盖电子印章的有效纸质证明。
以上四条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一律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投标截至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  1016329734@qq.com,提交疑问截至日为2023年10月9日。招标人将于2023年10月10日17时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3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网址: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jsgc/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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