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太平桥南支流河道整治二期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株洲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太平桥南支流河道整治二期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太平桥南支流河道整治二期施工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20]1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株洲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代建单位)为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太平桥南支流河道整治二期施工(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城内。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改道河段位于太平桥南支流下游,警校入口桥距离太平桥南北支流汇合口约 950m,工程河段现状河底宽度 9m~11.0m,河顶宽度 20.0m~23.0m。本次改道长度约203米(K0+262~K0+465),上游起点(K0+262)顺接现状河道,下游(K0+465)接入磐龙湖,河道底宽12m,10年一遇水位高程设置3m 宽游步道,坡脚设置挡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挡墙、游步道、护坡、临时道路及围堰等,建安工程费约225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总工期120天(日历日,下同),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5 质量要求: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投标人近 □3√5年内(指2018年 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112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注: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应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且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类似业绩相关指标应当按如下要求设定:水利工程招标项目按项目本身特点选择采用单项合同额、堤渠长度、库容量、排灌装机容量等指标中的 1~2 项 。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信誉:
3.9.1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2投标人未被列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3.10 其他要求:不存在第二章投标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2〕15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工程建设—水利水电—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水利水电—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的发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