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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8 数据编号: 440426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洮滆片区(武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3年度工程(湟里镇)水利施工公告

洮滆片区(武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3年度工程(湟里镇)
水利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洮滆片区(武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3年度工程已由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洮滆片区(武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3年度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武发改复[2023]1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 ,项目法人为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常州新一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洮滆片区(武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3年度工程(湟里镇)水利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湟里镇14个行政村(包括62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条河道水环境治理及1处水系连通。共涉及建设De110~De315污水管道95千米,污水提升泵站39座,污水处理设施3座,活水泵站5座等工程。
总投资额:约15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洮滆片区(武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23年度工程(湟里镇)水利施工,工程主要内容:清理场地附着物,河道清淤、打仿木桩、水环境整治、微孔曝气管道、及新岸坡绿化工程等。
2.3.2对应工程投资金额:436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工期2023年11月06日-2024年02月03日。(其中麦杂顶浜必须在2023年12月20日前完工)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 10月 1 日开标之日截止完成过合同价在2200万元及以上且已通过完工或竣工验收的类似水利工程业绩,类似水利工程是指河道整治工程(单纯清淤不算)或水系沟通工程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注:①业绩认定的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明时间为准;②其中业绩认定的合同价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所载为准;③工程内容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所载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上未载明,则以合同所载内容为准;若合同也未载明,则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为准。若都未载明,则视为无效业绩。④所须提交的业绩材料:a.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b.施工合同;c.验收证明材料。特别说明:①验收证明材料为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等);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②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2020年-2022年的连续3个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须由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名)。拟派一级建造师的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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