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增水土新城雨、污水管网工程(二期)设计答疑补遗文件
新增水土新城雨、污水管网工程(二期)设计答疑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新增水土新城雨、污水管网工程(二期)设计”答疑通知如下:
质疑一:请提供:1.排水专项规划。
2.项目范围内的地形图不全,建议补充缺少的地形图。
3.项目涉及到的已建道路竣工图。
4.竹溪河河道行洪资料,5.初步设计资料及初设批复,6.提供路面检测报告。
回复:1.补充提供,详见附件。
2. 补充提供周边道路竣工测绘图(含部分地形图),详见附件。
3. 提供周边道路竣工测绘图(含部分地形图),详见附件。
4.补充提供,详见附件。
5. 投标技术方案编制无需初设资料及初设批复,以现有资料(雨水管网排查情况说明及其它已提供资料)编制投标技术方案即可。
6. 暂无路面检测报告,以现有资料(雨水管网排查情况说明及其它已提供资料)编制投标技术方案即可。
质疑二:请提供:1.排水专项规划。
2.项目范围内的地形图不全,建议补充缺少的地形图。
3.项目涉及到的已建道路竣工图。
4.竹溪河河道行洪资料,5.初步设计资料及初设批复,6.路面检测报告。
回复:详见质疑1回复。
质疑
三、市政道路含排水管网,或污水处理厂、给水厂含排水管网等市政类项目是否符合项目业绩要求?
回复:市政道路含建安费在3375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给水厂含建安费在3375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工程等市政类项目符合项目业绩要求。
质疑四:商务部分,人员业绩与企业业绩是否可以共用?
回复:可以共用。
质疑五: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业绩;请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无法体现各专业人员,是否可以开具业主证明补充说明。
回复:可以。“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质疑六:招标文件中拟派项目团队其他主要人员业绩中,投标截止日前 5 年,指 该人员在 2018 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或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对应的专业设计负责人。请问,该人员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是否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