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分宜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一标段(网)、二标段(网)、三标段(网)、四标段(网)、五标段(网)
分宜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1-5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宜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已由新余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余高标准农田办字【2023】4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财政资金及专债资金,招标人为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操场乡、洞村乡、湖泽镇、双林镇、洋江镇、杨桥镇、分宜镇、高岚乡、钤山镇、凤阳镇共10个乡(镇)的32个行政村。
2.2招标内容:建设规模1万亩,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施工9个标段。
2.4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3000 万元。
2.5计划工期:173日历天。
2023 年 11月 10日开工,2024年 4 月30日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五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各一名)均应有上岗证书(专业均应为水利水电类)。投标单位中标后,五大员证书原件须交由招标人保管, 直至项目县级验收完成为止;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者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8)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