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符草楼镇槐丘寺村五星支部示范村创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康县符草楼镇槐丘寺村五星支部示范村创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经太发改审字【2023】1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康县符草楼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太康县符草楼镇境内 2.2总投资:约621.13万元 2.3计划工期:施工标段:30日历天;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 1、园建工程 (1)“黑化”铺油5500平方米; (2)新建混凝土路缘石1910米; (3)人行道铺装2771平方米; (4)水泥砖铺装129平方米; (5)花岗岩铺装550平方米; (6)水泥混凝土道路硬化6071平方米; (7)改造石材门楼41座; (8)新建围墙727米; (9)旧围墙翻新23850平方米; (10)花岗岩树坑石15个; (11)混凝土树坑石207个; (12)木质成品座椅8个; (13)成品玻璃钢化粪池1个。 2、绿化工程绿化面积2976平方米。 3、电气 (1)庭院60套; (2)太阳能路灯4套; (3)LED投光灯6套。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第1标段:施工 第2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第1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拥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第2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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