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江国家湿地公园小安溪段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三江国家湿地公园小安溪段生态修复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江国家湿地公园小安溪段生态修复项目已由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川发改发﹝2023﹞3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林业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合川区铜溪镇纱帽村,南津街街道临渡村、夜雨村、苟家村、张家村,具体范围包括小安溪流域合川段。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乔木栽植309株,灌木地被栽植14476.2m2,栽植挺水植物8649.8m2,栽植浮水植物586.4m2,栽植沉水植物1273.1m2,撒播草籽、花籽44740.3m2,栽植区清理64355.5m2,植被梳理区118432.3m2,河道清漂、余方弃置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549.9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52.52519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澄清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24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绿化工程
工程造价:250万元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