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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0-9 数据编号: 443070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岳阳平江县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一)(第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
(一),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23〕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江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2023年农田建设项目
(一)。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汉昌街道、三阳乡、岑川镇、余坪镇、瓮江镇、福寿山镇。
2.3 建设规模: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科技措施等工程施工,计划招标投资约1242.67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包括下列内容:
(001)第一标段:包括汉昌街道项目区范围内工程施工;计划招标投资为人民币1977610.55元;
(002)第二标段:包括三阳乡项目区范围内工程施工;计划招标投资为人民币2469905.31元;
(003)第三标段:包括岑川镇项目区范围内工程施工;计划招标投资为人民币2221753.62元;
(004)第四标段:包括岑川镇、余坪镇项目区范围内工程施工;计划招标投资为人民币1846973.81元;
(005)第五标段:包括瓮江镇、福寿山镇项目区范围内工程施工;计划招标投资为人民币1822265.92元。
(006)第六标段:包括福寿山镇项目区范围内工程施工;计划招标投资为人民币2088235.41元。
各标段均为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t(A)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B)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t(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 ¨(B)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t(A)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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