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宝应县境内增补工程监理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宝应县境内增补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2023〕18号文和扬州市水利局扬水基〔2023〕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省级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投资80%,地方配套20%。招标人为宝应县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宝应县境内增补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宝应县。
根据国务院《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中重要易涝洼地治理规划、《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中防洪除涝规划和水利部《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规划》,里下河排涝治理标准是“防洪按20年一遇设计,圩堤标准按防御历史最高水位设计;除涝标准腹部地区达到10年一遇,垦区达到5年一遇;城市防洪按已批复的城市防洪规划确定”。遵循“下泄、中滞、上抽”的原则,在里下河地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完成除涝规划规定的治涝任务,为进一步实现10年一遇兴化水位2.50m控制目标创造条件:一是在除涝工程前期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整治黄沙港、射阳河上游骨干河道和穿射阳湖的主要引排河道,形成里下河腹部北部区域引排骨干河道规划规模,增强里下河外排入海困难区域的除涝能力,为全区实现10年一遇除涝水位创造条件。二是按区域外围328国道沿线防洪100年一遇,黄沙港及射阳河沿岸防洪20年一遇要求,完善提高区域主要控制线的挡洪能力。三是保持和提升四港闸下清淤能力,维护整治成果,保障入海工程除涝能力。
里下河洼地治理宝应县境内工程已基本实施完成,根据宝应县相关乡镇申请建设相关水利设施的报告,结合当地实际,拟利用工程结余资金增做白马湖下游引河、大溪河沿线引排水工程。包含在西安丰镇新建安丰河东闸站、红星圩口闸,曹甸镇新建华庄灌排闸站、繁荣灌排站,宝应开发区黄塍新园区新建大寨河东闸站。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等别为Ⅰ等,白马湖下游引河、大溪河河道等级为4级,影响建筑物工程为4级。
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 3429.48万元。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白马湖下游引河沿线增做建筑物和大溪河沿线增做建筑物两部分,具体为:
1、白马湖下游引河沿线增做建筑物:
(1)新建安丰河东闸站。站址位于西安丰镇安丰河与大官河交界处,节制闸共3孔,总净宽18米,泵站设计流量9立方米每秒,立式轴流泵4台套,总装机容量528千瓦。
(2)新建红星圩口闸。闸址位于西安丰镇南泾河与万新排河交界处,圩口闸为单孔,净宽4米。
(3)新建繁荣灌排站。站址位于曹甸镇繁荣排河与下引河交界处,泵站设计流量1立方米每秒,立式轴流泵1台套,装机容量75千瓦。
2、大溪河沿线增做建筑物:
(1)新建华庄灌排闸站。站址位于曹甸镇东风河与大溪河交界处,节制闸为单孔,净宽2米,泵站设计流量1立方米每秒,立式轴流泵1台套,装机容量75千瓦。
(2)新建大寨河东闸站。站址位于宝应开发区黄塍新园区大寨河与东横河交界处,节制闸为单孔,净宽2.5米,泵站设计流量5.5立方米每秒,立式轴流泵2台套,总装机容量310千瓦。
3、河道工程:
(1)大官河整治长度850米,疏浚土方约19872立方米。
(2)安丰河整治长度70米,疏浚土方约19590立方米。
工程施工工期要求:总工期208天。工程计划于2023年11月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5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3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宝应县境内增补工程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工程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质量目标要求为优良等级。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整个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其中缺陷责任期12个月(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信息、投标函投标要素一览表按573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类别:水利工程)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8)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