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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0-9 数据编号: 44308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宁安市人民医院综合楼(含急救中心)供热工程-换热站项目宁安市人民医院综合楼(含急救中心)供热工程-换热站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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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zsg0304g231008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宁发改审批 (2022)82号、宁发改发 (2019)17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宁安市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银行贷款、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宁安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安市人民医院综合楼(含急救中心)供热工程-换热站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安市
2.3建设规模:供热
一、二级网、换热站工程电气、换热站管道及设备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3412349.48元
2.5计划工期(实际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2023年11月04日至2023年11月30日,总工期27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项目,以及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等。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07月至2023年0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是国家六类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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