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汤原县汤旺河灌区2023年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二次)(第十三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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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汤原县水务局以《关于汤原县汤旺河灌区2023年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汤水函【2023】3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汤原县节水增粮行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汤原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原县汤旺河灌区2023年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二次)(第十三标段)
2.2建设地点:香兰镇(含农场)、汤旺乡、竹帘镇。
2.3建设规模:灌溉面积20.21万亩;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417天;
2.5本项目共划分16个标段。第十三标段招标控制价:12,134,543.29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骨干输配水工程(总干渠25+300~26+126、二分干建筑物、三分干建筑物及四排干),包括渠道土方工程、渠道护砌工程、生物通道、道路工程、配套管理设施等;骨干排水工程;骨干渠(沟)系建筑物包括路下涵4座、小型倒虹吸3座、分水闸4座、排水闸1座、跌水5座、维修建筑物3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