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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0-10 数据编号: 443336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襄阳市火石山生活垃圾外理场生态修复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效果综合评估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襄阳市火石山生活垃圾外理场生态修复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效果综合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金普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2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C50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PR-2023-0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襄采计备[2023]002554号
3、项目名称:襄阳市火石山生活垃圾外理场生态修复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效果综合评估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0(万元)
6、最高限价:44.9(万元)
7、采购需求:
对襄阳市火石山生活垃圾外理场生态修复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效果综合评估,详见“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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