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化学建设海南-武穴市沿江绿色建材物流园道路工程(凤凰路~44号路)-给排水管道工程专业分包项目公告
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
武穴市沿江绿色建材物流园道路工程(凤凰路-44号路)EPC工程
中化学建设海南-武穴市沿江绿色建材物流园道路工程(凤凰路~44号路)-给排水管道工程专业分包【重新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武穴市沿江绿色建材物流园道路工程(凤凰路-44号路)EPC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化学建设海南-武穴市沿江绿色建材物流园道路工程(凤凰路~44号路)-给排水管道工程专业分包【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ZHXJS(HN)-2022-07-ZB-003)。招标人为中化学建设(海南)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ZHXJS(HN)-2022-07-ZB-003/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建设海南-武穴市沿江绿色建材物流园道路工程(凤凰路~44号路)-给排水管道工程专业分包-标段包01【重新招标】
招标内容及范围:给排水及安装
2.2 计划工期: 30天
2.3建设地点:湖北省武穴市江提北侧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1、工程应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乙方提供的本工程的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材料制造商的有关的规范、标准,以及必须达到优等品的标准。
3、乙方在材料出厂前,应就材料质量、品质、数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检验。并出具其材料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该等证书将作为提交给议付银行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定论。质量保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的说明。
4、乙方保证所有材料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并提供但不限于以下中文文本文件: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有关 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以上。
2、企业资源要求:具备相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提供近两年财务报表;4、业绩要求:有近三年相似的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5、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 政处罚等相关情况;6、其他要求: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分供/分包方名单”、“不合格分供/分包方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分供/分包方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