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10-11 数据编号: 443795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信阳息县陈棚乡和长陵乡12.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县陈棚乡和长陵乡12.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息县绿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O施工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息县陈棚乡和长陵乡12.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
2.2招标编号:XXGB2023010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息县陈棚乡和长陵乡两个乡镇的21个行政村 
2.5建设规模及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智慧农业耕地质量监测点工程、其他工程及后期运营等。 
2.6总投资额:约48120万元
2.7计划工期:
2.7.1一标段:36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不含运营期)运营期:25年(从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算)。
2.7.2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含保修期);
2.8招标范围:
2.8.1施工标段:EPC+O施工总承包标段。本项目釆用EPC+O(勘测设计釆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方式:勘测设计、设备釆购、运输、验收保管、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与养植管护、项目运营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和服务。
2.8.2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EPC+O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监理标
2.10质量要求:
一标段EPC+O施工总承包:勘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勘测、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监理标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2评标办法: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EPC+O施工总承包
3.1.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1.2勘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1.3运营资质: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提供2023年0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其他成员方无需提供)
3.1.5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联合体成员各方均提供)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4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协商),联合体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谈判、项目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