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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0-11 数据编号: 443947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公告

塔城地区塔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 65420123090100197002)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地区塔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文号:塔地发改项目[2023]54号)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招标人为塔城市排水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710.38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2.项目规模: 建设雨污合管管道 6042m,管径 DN400~DN500;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1 套及管道监测点 20 个。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0123090100197002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塔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含的所有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设计-施工-采购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0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
总工期: 238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④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施工主要班组人员:具有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
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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