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荣昌高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创新中心碧云再生水人工净化湿地工程勘察和设计公告
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荣昌高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创新中心碧云再生水人工净化湿地工程勘察和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荣发改审〔2023〕42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水利政策性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荣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项目荣昌高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创新中心碧云再生水人工净化湿地工程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荣昌高新区科创中心。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拟建重庆市荣昌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碧云再生水湿地工程)总面积544.95亩。建设内容为生态湿地、生态补水配置工程、湿地水系驳岸生态化治理工程、对污水处理厂的尾水进行二次深度处理设计、再生水厂配套管网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暂定 9000 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 266 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阶段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等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