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10-12 数据编号: 444517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吉安遂川县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遂川县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川县2023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遂川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县发改委以遂发改招标核字[2023]50号核准招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由遂川县水利局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遂川县境内,主要分布在泉江镇、雩田镇、枚江镇、碧洲镇、巾石乡、衙前镇、五斗江乡、新江乡、珠田镇、草林镇、禾源镇、南江乡、左安镇、高坪镇、黄坑乡、大坑乡、堆子前镇、西溪乡、大汾镇19个乡镇。
2.2 招标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约5万亩,改造提升0.3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7万亩。(每个标段概况详见公告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3月31日之前竣工并交付使用。
2.4 招标范围:田块整治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28个标段。(每个标段详见公告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2.7招标金额:总投资约146631551.7元。(每个标段造价详见公告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8资金来源: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
2.9付款方式:2023年12月31日前预付合同金额40%作为项目工程首付款;工程全面完工经项目乡镇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并移交项目村管护运行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通过市级验收办理工程结算并付清工人薪资欠款、材料供应欠款,出具相关证明资料后付至财政结算评审确定的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从市级验收之日算起一年后付清,不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提供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9)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站: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26日8时00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6.3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
(4)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5)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一个单位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同一天开标的标段同一个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且都排序第一时,则按开标顺序在前的标段确定为其预中标标段,该投标人不再进入其他标段的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其他标段的B值计算)。评标或公示期间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单位,该建造师申报的在其它标段同样无中标资格。
7.5开标顺序:2023年10月26日8时00分 开11标段→19标段 ,24标段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数额:(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公告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注:
(1)采用虚拟子账户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出,并备注项目(标段)名称,在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返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邮箱:sczbtbcg@163.com)。
(2)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可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可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操作流程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3)关于保证金的特别说明: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门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规定,投标保证金在10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项目(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内),可自愿申请免缴投示保证金。申请免缴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近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者承诺失实的,作无效标出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其他要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