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灵寿县2023年饮水设施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灵寿县2023年饮水设施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饮水设施灾后重建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23】1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寿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涉及3个乡镇,49个村23514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铺设PE管道共计153660m,其中铺设dn25PE管道(PE100级,1.6MPa)18470m,dn32PE管道(PE100级,1.0MPa)51560m,dn40PE管道(PE100级,1.0MPa)47930m,dn50PE管道(PE100级,1.0MPa)20600m,dn63PE管道(PE100级,1.0MPa)14200m,dn90PE管道(PE100级,1.0MPa)900m,重建引泉井61座。
2.2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项目名称:灵寿县2023年饮水设施灾后重建项目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建设地点:灵寿县县域内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
工期:2024年06月底完工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