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亲见村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短板”项目采购公告
亲见村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短板”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2
亲见村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短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亲见村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短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YHZX-C2023-0062
项目名称:亲见村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短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单位:万元)
最高限价:219.765325(单位:万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亲见村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短板”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清单,本项目监管主体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实施主体为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亲见村村民委员会。
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