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 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改造提升)
(1-14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丰县 2023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改造提升)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丰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车上林场、澄塘镇、芳溪镇、花桥乡、黄岗镇、黄垦镇、桥西乡、石花尖垦殖场、石市镇、潭山镇、棠浦镇、天宝乡、同安乡、新昌镇、新庄镇。
2.2计划工期:135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共 14 个标段。(具体详见公告附表)
2.4招标范围及内容:(一标段:棠浦镇2924.54亩);(二标段:桥西乡2815.64亩)(三标段:棠浦镇2713.11亩)(四标段:澄塘镇2399.87亩)(五标段:新庄镇2126.84亩)(;六标段:澄塘镇2220.08亩)(七标段:天宝乡、花桥乡、同安乡2147.98亩)(八标段:芳溪镇2145.04亩)(九标段:新庄镇1991.51亩 )(十标段:1563.44星溪村 亩)(十一标段:黄垦镇、潭山镇1581.05亩 )(十二标段:石市镇1368.34 亩)(十三标段:芳溪镇1254.8 亩)(十四标段:车上林场、石花尖垦殖场、新昌镇、黄岗镇976.65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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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招标金额:约65692196.23元。(具体详见公告附表)
2.6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3.1本次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 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 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 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 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 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 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
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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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 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
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 本次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 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 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 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 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 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3年 11 月 6日(具体时间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 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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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06 日上午10 时 30分;
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 ”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