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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0-13 数据编号: 445490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和田市集中供热项目(京和物流园区)(EPC模式)



和田市集中供热项目(京和物流园区)(EPC模式)
 
 
( 65320123100600375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市集中供热项目(京和物流园区)(EPC模式)(招标项目编号:65320123100600375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中央及自治区预算内60.0%、自筹40.0%,招标人为和田市城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
2.项目规模: 新建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1055.5 m2,新建附属用房2座,建筑面积234.38 m2,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6.39 m2,警卫室及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97.99m2;敷设排水管网501m,成品混凝土检查井15座;敷设绿化给水管网316m,给水井5座;敷设钢丝网骨架复合管消防管网106m、消火栓2套、供暖管网2132m;敷设燃气管网596m,燃气阀门井5座;架设电缆1227m, 电缆沟67.4m,电力井8座;太阳能路灯11盏;监控14套监控线缆320米;箱式变电站1座(1000KVA);场地平整3795 m2 ;新建室外道路3500m2,路缘石1000m,地面硬化面积2580.40m2 , 路面恢复1522.50 m2,铺设石子路面6120 m2,路缘石744m,大门1座,铁艺围墙325m,绿化2943m2;采购2台40吨承压锅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0123100600375001001
标段(包)名称: 和田市集中供热项目(京和物流园区)(EPC模式)
招标范围: 新建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1055.5 m2,新建附属用房2座,建筑面积234.38 m2,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6.39 m2,警卫室及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97.99m2;敷设排水管网501m,成品混凝土检查井15座;敷设绿化给水管网316m,给水井5座;敷设钢丝网骨架复合管消防管网106m、消火栓2套、供暖管网2132m;敷设燃气管网596m,燃气阀门井5座;架设电缆1227m, 电缆沟67.4m,电力井8座;太阳能路灯11盏;监控14套监控线缆320米;箱式变电站1座(1000KVA);场地平整3795 m2 ;新建室外道路3500m2,路缘石1000m,地面硬化面积2580.40m2 , 路面恢复1522.50 m2,铺设石子路面6120 m2,路缘石744m,大门1座,铁艺围墙325m,绿化2943m2;采购2台40吨承压锅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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