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33国道灌云北环段(204国道至236省道段)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项目公告
233 国道灌云北环段(204 国道至 236 省道段)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G233HJBH-SG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33 国道灌云北环段(204 国道至 236 省道段)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33 国道灌云北环段(204 国道至 236 省道段)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项目(G233HJBH-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33 国道灌云(G204-S236)段建设工程路线起于灌云县城以北新204国道,向西跨越老204 国道、盐河,宁连高速后向西终于待建236省道,路线全长7.886km。线路全程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40.5m。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盐河(通榆河)大桥桥面径流收集和处理以及盐河大桥北侧声屏障及标牌安装工程(注:双层隔声窗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233 国道灌云北环段(204 国道至 236 省道段)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即G233HJBH-SG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对应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盐河(通榆河)大桥桥面径流收集和处理以及盐河大桥北侧声屏障及标牌安装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工期:45日历天(自发包人下达开工通知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完成过声屏障或桥面径流收集处理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内容中含声屏障或桥面径流收集处理施工内容的也予以认可,下同)。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C、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声屏障或桥面径流收集处理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工程施工项目内容中含声屏障或桥面径流收集处理施工内容的也予以认可,下同)。
注: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