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城市防洪除涝郜湖分区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城市防洪除涝郜湖分区工程已由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城市防洪除涝郜湖分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3〕1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五河县水利规划设计室(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徽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标段主要内容为包括新建旧县二站1座(装机总容量1000KW);对郜湖大沟进行清淤疏浚、铺设生态砼预制块和草皮;新建兴沱路桥1座及相关涵闸配套建筑物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五河县境内。
2.3 建设内容:新建泵站、清淤、新建桥梁及相关涵闸配套建筑物等。
2.4 最高限价:本标段金额为2784.150914万元(含暂列金1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施工标,本标段为施工一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类似项目指具有单份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须含新建或重建中型及以上泵站)施工业绩,下同)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若标段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若标段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