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阳原县2023年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工程(一至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2023年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工程已由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农经【2023】554号批准建设,以阳原县行政审批局以阳行审建【2023】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林业建设工程包括退化林修复1万亩。
2.1.2建设地点:第一标段:揣骨疃镇,第二标段:揣骨疃镇、东井集镇、化稍营镇、井儿沟乡。
2.1.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栽植工作;工程管护期从施工年度开始到2026年8月31日结束。
2.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5控制价:第一标段:2763735.28元。第二标段:2809435.18元。
2.2 招标范围:阳原县2023年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工程第一标段,退化林修复:栽植油松4958亩,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阳原县2023年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工程第二标段,退化林修复:栽植油松5042亩,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2023年10月1日以后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