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站一体化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下热力站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站一体化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下热力站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站一体化棚户区改造项目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18〕33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城投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和海淀南路交界处东南角,东至海淀区供电局宿舍,南至市工商总局,西至苏州街,北至海淀南路。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站一体化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下热力站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站一体化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下热力站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46793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455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苏州街和海淀南路交界处东南角,东至海淀区供电局宿舍,南至市工商总局,西至苏州街,北至海淀南路。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室外热力管线工程、热力站内热力工程、楼内管井热计量工程(含电气部分)、楼栋热计量工程(含电气部分)
2.6其他 供热面积约31020平方米,最大直径为dn150,设计压力为1.6mpa。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350万元及以上或供热面积24000㎡及以上的热力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