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芜湖车务段芜湖、池州等三站生产生活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芜湖车务段芜湖、池州等三站生产生活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3-0732-GK)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芜湖车务段芜湖、池州等三站生产生活环境整治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通过芜湖车务段“三重一大”会议,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芜湖车务段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计划于40日历天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项目已明确了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及主要工程量清单,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工程内容
(1)项目地点:芜湖站、池州站、缸窑湖站
(2)项目内容:
芜湖、池州、缸窑湖三站的电教室、行车室、综控室、票房、卫生间、活动室、间休室、办公室等生产生活内部环境进行整治。
2.2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施工单位应包工、包料、包工期,同时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包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包维保的方式承包施工)。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成交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3 工期:
本项目要求40日历天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4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9%):人民币叁拾万零捌仟贰佰元整(¥308,200.00)。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内完成过类似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4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