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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0-16 数据编号: 446718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泥沙处置(第三次)比选公告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泥沙处置(第三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泥沙处置(第三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生产系统产生的脱水泥沙交给中标方运输、处置,具体内容包含人工转运、装卸、运输,并合理、合规、合法处置;并负责提供脱水泥沙接、运的车辆或人员,负责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2 服务要求
2.2.1中标单位放置两个不小于10吨勾臂式污泥箱于堆放场内,中标服务单位接到转运处置通知后,两个日历天内,到达井口水厂指定位置装载泥沙,并补充空的污泥箱。
2.2.2中标单位将污泥箱装载入车后,经井口水厂人员确认后在车辆指定位置贴上专用封条,再由中标单位使用运输汽车(有装配GPS,并提供转运期间车辆GPS照片),将泥沙外运至政府主管部门允许的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理完成后,将处理回执单(需由井口水厂、运输单位、处置单位三方签字盖章)于下次转运时交井口水厂工作人员。
若两个日历天内投标人未响应,甲方有权扣罚乙方【500】元/天,因转运不及时,造成泥沙外溢,由投标人自行处置外溢泥沙。因中标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脱水泥沙运输、处置资质被吊销和/或无法续期、运输车辆故障和/或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脱水泥沙处理工艺或装置无法满足脱水泥沙处置等)造成脱水泥沙运输、处置工作无法开展,中标人须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并由中标人完全赔偿给造成招标人和/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失。
2.3 服务期限:1年,起止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2.4 项目限价:项目总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单价限价330元/吨;泥沙处置量暂定为606吨),超过限价金额按废标处理。
2.5 项目结算:最终以实际处置量计算。
2.6 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2.7 服务地点:井口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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