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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0-20 数据编号: 449453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龙北地区雨污分流项目公告





龙北地区雨污分流项目
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北地区雨污分流项目,已由大庆市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发〔2023〕270号、龙发改发〔2023〕3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及海绵城市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北地区雨污分流项目
2.2建设地点:大庆市龙凤区龙北地区。
2.3建设规模:新建压力排污管线7200米,控制阀井12座,拉管操作坑66座。
2.4计划工期: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45日历天。(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限价:12693359.49元
2.9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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