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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0-21 数据编号: 449945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金川河步道水文化综合提升服务采购公告


金川河步道水文化综合提升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0
金川河步道水文化综合提升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106-NJGJ-G2023-0067
2、项目名称:金川河步道水文化综合提升服务
3、预算金额:104万元
4、最高限价:10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为充分发掘区域水文化特色,着力传承水文化底蕴,结合幸福河湖创建方案,我局拟对外金川河(宝塔桥至入江口段)岸坡进行景观、文化等方面综合提升,打造外金川河水文化长廊,目前已初步完成方案设计。建设地点为外金川河宝塔桥至入江口段两侧步道(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新建景观小品、文化展牌、主题雕塑和灯光投影等内容,为周边居民提供丰富的休闲娱乐设施和人文景观,进一步提升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宁财购通〔2021〕5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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