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海丰县丽江水闸重建工程施工监理更正公告
海丰县丽江水闸重建工程施工监理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海丰县丽江水闸重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于2023年10月30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改澄清:
一、原招标公告中“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原文内容:
1、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U盘的递交时间:投标人应在2023年11月21日9时00至10时00分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将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小路坡袁324国道南侧)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 U 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标。
修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