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一公司-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园区事故应急设施(2#岛、3#岛事故水池及事故水管线)工程一标段项目部-电仪电缆材料03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园区事故应急设施(2#岛、3#岛事故水池及事故水管线)工程一标段项目部
十一公司-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园区事故应急设施(2#岛、3#岛事故水池及事故水管线)工程一标段项目部-事故水池项目-电仪电缆材料03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园区事故应急设施(2#岛、3#岛事故水池及事故水管线)工程一标段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电仪电缆材料03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2023-11-06-5268)。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2023-11-06-5268/01
标段(包)名称:十一公司-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园区事故应急设施(2#岛、3#岛事故水池及事故水管线)工程一标段项目部-电仪电缆材料03-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电缆材料采购
2.2 交货期: 按照招标文件需求
2.3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裕龙岛工业园区内十一化建工地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及技术文件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供货商、代理商和服务商: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