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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19 数据编号: 4666662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东莞市众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半干化泥粉外运资源化处置服务供应商库2023年第二期扩增供应商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众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的委托,对东莞市众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半干化泥粉外运资源化处置服务供应商库2023年第二期扩增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征集工作,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开征集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 服务范围:
1.1 东莞市众源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半干化泥粉外运资源化处置服务供应商库2023年第二期扩增供应商项目服务范围包括:
(1)将征集人减量化后的污水处理厂半干化泥粉运输至申请人处置场所依法进行资源化处置,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半干化泥粉项目”;
(2)征集人根据建设、运营、承接项目、代管项目需要委托供应商库内供应商处理、处置污水处理厂含水率约80%的湿泥、排水管渠污泥脱水减量化后的半干化泥粉、供水厂排泥水污泥脱水减量化后的半干化泥粉,以及其它污泥、淤泥或类似一般固体废物。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采用泥粉/污泥与垃圾焚烧、火力发电、水泥窑等相结合的焚烧方式处置泥粉/污泥的供应商,其泥粉/污泥处置项目已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包含泥粉/污泥处理或处置相关内容]的批复或该项目已取得地级市(或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其处置泥粉/污泥的批复;采用焚烧处置方式外的其他方式处置泥粉/污泥的供应商,其泥粉/污泥处置项目已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包含泥粉/污泥处理或处置相关内容]的批复或该项目已取得地级市(或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其处置泥粉/污泥的批复,且前述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已验收合格或已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环保验收批复;
2.3 供应商泥粉/污泥处置项目生产的产品属于主管部门规定需取得生产许可资质要求的,已取得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资质证明;
2.4 供应商泥粉/污泥处置能力不低于8万吨/年;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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