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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1-19 数据编号: 466688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泰山水库坝顶道路护栏改建及上湾、大湾水库坝顶道路维修及零星维修项目公告


一、招标条件
 泰山水库坝顶道路护栏改建及上湾、大湾水库坝顶道路维修及零星维修项目已经由镇江市水利局以镇水发【2023】284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丹阳市泰山水库、上湾水库、大湾水库库区;
2、项目规模:泰山水库坝顶新建护栏1560m,道路维修408m2,巡查步道1218m;上湾水库坝顶:加铺4m宽沥青道路38m,3.8m宽沥青道路 156m及约400m2沥青道路维修;大湾水库坝顶:加铺3.5m宽沥青道路84m,3.1m宽沥青道路234m,台阶维修20m2。
3、工程估算价:108.14万元;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本次招标工程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泰山水库坝顶道路护栏改建及上湾、大湾水库坝顶道路维修及零星维修项目(清单及图纸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企业信用等级:根据2022年度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结果,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查询网页:http://slj.zhenjiang.gov.cn/slj/tzgg/202305/1d2d95fa414c4da6b1c2f116005351ca.shtml)
4、其他:
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投标项目经理在最近3年内(2020年6月1日至今)没有行贿行为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④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在建认定执行省水利厅的苏水基[2016]17号文);
⑤ 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3年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2.若上述人员中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⑥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⑦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须在评审前其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合格,如评审过程中动态监管核查为不合格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江苏省内的建筑企业以评标时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省份由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动态监管结果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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