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高邑县蔬菜批发市场雨污分流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邑县蔬菜批发市场雨污分流排水工程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邑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邑县蔬菜批发市场雨污分流排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高审批【202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邑县蔬菜批发市场雨污分流排水工程;
(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排水工程,共包括良庄新村南路、良庄新村东路、蔬菜批发市场南路、蔬菜批发市场北路、殡仪馆西侧和南侧道路及五百东街部分道路的排水管道。 主要工程量为:雨水管径800-1500mm,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总长度4370m;埋地式一体化雨水泵站一座,型号一体化泵站GRP-3800-80-3-2800-7-135,位于太行路五百东街东北角公园内,设计流量2800m3/h,扬程8m,粉碎格栅,设置3台潜污泵,选用350WQ24411型,自动启停,远程监控;污水管径400-500mm,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管,总长度4427m。
2、道路工程,恢复重建良庄新村南路、良庄新村东路、殡仪馆西侧和南侧的道路以及部分五百东街乡间路等道路工程,并配备相应的附属工程。 主要工程量为:破除路面18803㎡,恢复路面12293㎡,新建人行便道2293㎡,安装路灯127盏,并施划道路标线。良庄新村东路及蔬菜市场南路、蔬菜市场北路种植行道树480棵。
(3)项目建设地点:高邑县北部;
(4)工期:24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最高限价:18644381.68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